本所的杨艾文大律师代表Ramanjit Singh申请人身保护令,Singh因涉嫌为一宗持械逃狱案提供资助及相关罪行于印度被检控。 另外,本所的华伟思资深大律师经律政司延聘,代表惩教署署长及印度政府反对该项申请。 高等法院高浩文法官于2023年8月25日颁布判词,拒绝该项申请,理由包括申请人未能呈上证据证明印度的移交要求是为了就其锡克教信仰及其支持卡利斯坦独立建国的政治主张而对他作出检控,或他会因这些信仰或主张而于审讯时蒙受不利,未能满足香港法例第503章逃犯条例第5(1)(c)-(d)条规定的举证责任。 尽管法官认同申请人根据香港人权法案第10条有权享有公平公开的聆讯,却留意到三名关键控方证人曾遭其中一名身为著名江湖中人的越狱者接触及致使他们收回证供,因此不同意申请人指他们收回证供显示该等证供毫无价值。 法庭指引渡程序不能决定申请人有罪或清白,相关判断应保留由要求移交方经审讯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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