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选例
民事
本所的郭栋明资深大律师,带领伍中彦大律师,经叶嘉栋,关朗仪律师事务所延聘,代表通力电梯(香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例提出上诉,是史上首宗挑战建造业议会征款决定的案件,非常可能为全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法庭的判决有关于本宗上诉的性质及其程序的不同方面。 本宗上诉的实质内容牵涉诠释香港法例第587章 《建造业议会条例》中「建造工程」一词的意思,事关建造业议会可否就一项「工程」实施法定征款,本案中谈及的「工程」则指一项「修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机电方面)。 案中亦提及建造业议会可在按钟收费工程的哪个阶段向承建商征款。
请按此阅览上述案件的判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