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的楊艾文大律師經譚永聰律師行延聘,代表上訴人就其謀殺罪定罪提出上訴。事發於一次家族午宴後,席間曾談及如何分攤上訴人祖母的遺產。宴後,上訴人於附近的公園用手槍射殺了兩名親戚和射傷了另外兩人。上訴人被判終身監禁。
上訴人於審訊時曾倚賴「減責神志失常」抗辯,不獲法庭接納。另外,上訴人在上訴庭席前曾爭議他為了確立該抗辯而須背負的舉證責任不合憲。上訴庭拒絕了這論點並駁回上訴。
終審法院席前的上訴聆訊定於2024年5月8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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