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的陳芷蓉大律師代表案中丈夫,經過5天審訊,家事法庭法官關天敏於2024年4月19日頒布判決,涉及議題包括案中丈夫美國401(k)退休金的「退休金分配」,包括適格家庭關係證明書、在菲律賓的土地和物業,以案中丈夫為小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美國土地(受爭議為繼承而來/婚前獲得),用案中丈夫繼承的金錢購買的另一地塊,和其他婚前或非婚姻資產。兩名單一共聘專家獲傳召就菲律賓物業及兩塊美國地塊被盤問。
案中妻子在陳大律師的盤問下承認自己:
雖然與訟雙方曾經在香港居住,而案中妻子聲稱她未來可能會移居美國,就判斷需要而言的有關生活水平方面,法官決定案中妻子和兒子的需要的評估必須以他們現時的居住地,即菲律賓,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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