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潘志明大律師於1992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並於1993年取得專業法律證書。在成為大律師之前,他在1995年至2006年期間為執業律師。他對於處理各類型的案件已有多年經驗。
潘大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刑事及民事訴訟。他分別有代表控方及辯方處理各類型的案件,包括交通案件、各政府部門發出的傳票、海關及入境處的案件以及其他各類型的刑事案件。
民事訴訟方面他處理各級法庭及審裁處的土地爭議案件、大廈管理爭議案件、商業糾紛案件、人身傷亡案件、婚姻訴訟案件以及遺囑認證事宜均具有豐富經驗。
1993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1992
香港大學法學士